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徹底搞明白(bái):借條爲什麽比欠條更具有法律效力?(送借條範本)

徹底搞明白(bái):借條爲什麽比欠條更具有法律效力?(送借條範本)

  • 分(fēn)類:萬宸動态
  • 發布時間:2019-07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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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概要描述】

徹底搞明白(bái):借條爲什麽比欠條更具有法律效力?(送借條範本)

【概要描述】

  • 分(fēn)類:萬宸動态
  • 發布時間:2019-07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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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(shēng)活中(zhōng),少不了借錢或被借,一(yī)不小(xiǎo)心被别人鑽了借條的漏洞。借條和欠條均是一(yī)種債權債務的憑證,但兩者之間有很大(dà)的區别。

怎麽寫借條才有法律效力?

借條爲什麽比欠條法律證明力大(dà)?

首先,我(wǒ)們要搞清楚借條與欠條的區别

在實踐中(zhōng),把借條寫成欠條或者反過來把欠條寫成借欠的情況很多,結果往往給事實的印證,法律關系的認定以及權利人利益的實現帶來不必要的麻煩。

舉個例子:

▶如果a跟b關系非常好,b向a借了3萬元應急,b打了一(yī)個欠條給a,沒有約定還期,那麽過了三年之後,如果沒有訴訟時效中(zhōng)斷、中(zhōng)止、延長的情形,a再向法院起訴要求b還款,就很容易被法院認定爲超過了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。

其根本原因在于,欠條自債務人出具時起,債權人即享有向其主張還款的權利,訴訟時效就開(kāi)始計算,訴訟時效期間是三年,三年以後再去(qù)主張,當然就過了時效,隻要債務人提出已過時效的抗辯,就失去(qù)勝訴權。

▶如果當初b給a打的是借條,同樣沒有約定借期,根據法律規定,“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。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,依照本法第六十一(yī)條的規定仍不能确定的,借款人可以随時返還,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還”。

出借人a過了三年再向借款人b主張還款,自其主張之時訴訟時效才開(kāi)始起算,此時a起訴b,法院當然可以依法支持。

所以雖一(yī)字之差,結果卻截然相反。

附:打借條的範本和說明,全明白(bái)啦!

 

①标題應該寫“借條”而非“欠條”。

②寫明借款目的是用于正當合法的,防止借款人訴訟中(zhōng)狡辯借款用于非法目的。

③目的是強調款項已經收到且是現金收款,實踐中(zhōng),老賴往往抗辯說雖然打了借條,但并未收到款項。

④我(wǒ)國同名同姓太多,姓名加身份證号碼能印證出借款人的唯一(yī)性。

⑤理由同④

⑥表明出借的方式(現金、銀行轉賬、微信、支付寶),大(dà)額的建議采用銀行轉賬的方式是爲了證明出借人有實際的支付能力。

⑦金額大(dà)小(xiǎo)寫均寫,僅僅寫小(xiǎo)寫有被篡改的風險。

⑧明确借期,才能明确還款期限,理由同⑦

⑨明确利率是年利率還是月利率,同樣也要附大(dà)寫,理由同⑦。法定最高利息爲年利率24%,超出的部分(fēn)不支持。

⑩經常有人咨詢,對方輸了官司,律師費(fèi)是不是由對方來承擔,不是,但如此約定,是可以的。

⑪一(yī)般情況下(xià),出借人所在地的法院爲管轄法院。

⑫目的是以免借條持有人在借條正文末尾添加内容。

⑬姓名和身份證号均寫,理由同④,最好按手印(夫妻雙方都有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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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宸微學堂 | 要約的構成要件有哪些?
2023-05-29

萬宸微學堂 | 要約的構成要件有哪些?

要約,是一(yī)方當事人以締結合同爲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。發出要約的人稱爲要約人,接受要約的人則稱爲受要約人、相對人或者承諾人。要約的性質,是一(yī)種與承諾結合後成立一(yī)個民事法律行爲的意思表示,本身并不構成一(yī)個獨立的法律行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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